1 人员要求 图书馆24小时值守,保证大门门卫值班白班2人(1人门卫值守、1人监控值守)、夜班2人(1人门卫值守、1人巡逻检查)。
每日带班队长一人。
建立来访、巡查、处突登记制度,每日登记,每周检查一次。
馆内及馆周边发生的突发事件及时发现、处理、报告。
安保人员须持证上岗。
目标需求:
一、安保服务
1.目标质量要求
⑴依照行业标准,根据学校管理规定与服务要求,制订切实可行的东陆校区图书馆安保服务整体方案和应急预案,突发事件反应迅速,预案处置有力。
⑵依法办事,文明值勤,严格管理,保障东陆校区图书馆财产和师生人身权益不受侵害,维护正常的教学、科研、生活秩序;
⑶全年无责任事故和责任案件发生,避免发生重大的火灾事故,避免发生重大刑事治安案件,师生有安全感。
2.队伍建设与管理质量要求
⑴负责提供派驻安保人员值勤所需的装备、器材、通讯设备、常用办公耗材等,派驻学校值勤的安保人员须持有专业上岗证。
⑵从学校安全实际出发,经常性开展在岗人员业务培训和紧急预案演练。
⑶内部管理体制健全,根据队长负责制原则,全面负责日常安保队伍的规范化管理。
⑷保持保安队伍的稳定,严格控制非违纪人员轮换岗比例,合同期限内轮换岗保安人数不得超过合同编制的30%,并在投标书中作出承诺;更换安保队伍主要管理员的,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学校,更换其他队员的,应提前三天告知学校,确保服务质量不因人员变动而受影响。
⑸保安应聘、录用、离职等管理档案规范,手续齐全,相应资料必须报学校综治安全办公室备案,禁止离职保安进入校园。
3.人员素质质量要求
⑴派驻学校的安保人员应知法、懂法、守法、依法办事,必须严格遵守保安从业规范,模范遵守校园安全管理规定。
⑵派驻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大专以上学历,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养和业务水平,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受过专门的保安业务培训。
⑶派驻学校的安保人员应具备的个人素质条件:原则上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退伍军人为佳,年龄22-45岁,身体健康,无传染病及精神病史,体貌端正,无犯罪记录。
⑷派驻学校的安保人员有高度的责任感和吃苦耐劳的精神,受过不少于24课时的岗前专业培训,熟知学校的管理规定,恪尽职守,善于发现各类问题,具备一定的管理经验和处理突发事件能力。
⑸派驻项目负责人负责对派驻学校的安保人员进行业务指导、管理与监督,确保安保人员在校园内无违规、违纪事件发生。
4.工作衔接质量要求
⑴根据行业服务标准与学校规定要求,独立运作,落实校园安全保卫整体方案,并结合校园实际在实践中不断完善。
⑵安保队长须与学校公安处办公室保持必要的工作交流,每星期一次向学校公安处办公室口头汇报所承担的安保工作开展情况及信息反馈,重大情况须及时报告。
⑶做好详细的执勤记录,原始台账保存完好,以备学校核查。
⑷协同学校治安协防组织,形成群防群治体系。